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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吃店需要辦理哪些營業證件

開個小吃店需要辦理的營業證件如下:

1、辦理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辦理營業執照:

(1)憑個人身份證到工商分局申請領取《個體工商戶申請開業登記表》或《私營企業申請開業登記註冊書》,壹式二份及其他有關表格;

(2)並根據所填報的經營項目到有關部門審批或辦理有關許可證;

(3)交回工商分局個體私營經濟股審查;

(4)市內外鎮人員辦理營業執照需到原籍工商分局提出申請,領取申請表及有關表格,填好後到原籍管理區及原籍工商分局簽署意見;

3、辦理稅務登記證;

4、辦理消防證;

5、辦理店招申請手續;

6、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7、辦理衛生許可證,核準登記的,發給營業執照,不予核準登記的,將原因向申請人說明;

8、辦理健康證。

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六條

登記機關和有關行政機關應當在其政府網站和辦公場所,以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公布個體工商戶申請登記和行政許可的條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和收費標準等事項。

登記機關和有關行政機關應當為申請人申請行政許可和辦理登記提供指導和查詢服務。

第十七條

個體工商戶在領取營業執照後,應當依法辦理稅務登記。

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稅務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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