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違法。嚴格來說,顧客消費需要發票,商家都要開具發票不得拒絕,否則違法。但是現實中小店都沒有向稅局領用,因為平時很少索要發票。不犯法,如果確實需要發票的,可以出具開票證明,加蓋單位公章,有小吃店到稅務部門開具發票。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條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六條 對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舉報。稅務機關應當為檢舉人保密,並酌情給予獎勵。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印制、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繳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稱印制、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