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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納稅人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是否需要出具審計報告?

並非所有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都需要年度審計,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規定,除法律法規規定應當進行年度審計的壹人有限責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從事金融、證券、期貨的公司應提交審計報告外,外商投資企業和從事保險、創業投資、驗資、評估、擔保、房地產經紀、出入境中介、外派勞務中介、企業登記代理的公司,註冊資本實行分期繳付未全額繳齊的公司,以及三年內有虛報註冊資本、虛假出資、抽逃出資違法行為的公司,也應當提交審計報告,其他企業可以不要求提交。

審計報告應當包括下列要素:(1)標題;(2)收件人;(3)引言段;(4)管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段;(5)註冊會計師的責任段;(6)審計意見段;(7)註冊會計師的簽名和蓋章;(8)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地址及蓋章;(9)報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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