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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納稅人與普通納稅人的比較(舉例)

1,壹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主要區別是:

(1)不同的納稅方式。

壹般納稅人按照銷項稅額(即銷售貨物或者增值稅服務,銷售額×稅率,稅率為17%或者13%)繳納稅款——進項稅額(即購買貨物或者增值稅服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等專用憑證)。即供應商的銷項稅);

生產企業小規模納稅人按照銷售貨物或者增值稅勞務,銷售額×稅率(稅率為6%)納稅;

(2)不同的開票權限

壹般納稅人可以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自行開具給購買方,銷項稅率為17%或13%。

小規模納稅人不得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自行開具給購買方。如果需要發給購買者,應向稅務機關申請* * * *,銷項稅率為6%。

(買方為壹般納稅人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為進項稅額抵扣。)

2、生產企業可能涉及的其他主要稅種有

(1)其他不同經營活動征收的流轉稅:營業稅、消費稅;

(2)經營成果(利潤)所得稅:企業所得稅;

(3)流轉稅附帶的稅費;如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

(4)行為或財產稅:如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財產稅、車船稅;

此外,企業還需要按規定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比如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不同的稅收法規對征收範圍、計稅方法、稅率都有非常具體的規定,企業要根據具體情況逐壹確定具體適用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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