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前:
1.把手裏所有的原始憑證處理成記賬憑證;
2.把所有的記賬憑證記到賬上,接觸余額,並在余額處簽章;
3.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公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薄、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應在移交清冊上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盤、磁帶等,並登記在“移交清冊”上。
4.需要交代的事情寫下飾書材料;
移交時:
要有第三人在場負責監交,按著“移交清冊”進行清點,看是否賬賬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最後簽字:
在“移交清冊”上,最後要有交接雙方和監交人三人的簽名或蓋章,壹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壹份,存檔壹份。 妳是小規模納稅人,但是名字在壹般納稅人證書上會計欄裏,最好要辦理變更手續。讓以前的會計把所有總帳,明細賬,記帳憑證都交出來,還有印章網上報稅的用戶賬號密碼,各類會計工作用得上的密碼都要交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