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提供的資料有:
《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
1.到主管國稅局辦稅服務大廳領取並填寫《代開發票申請表》壹式二份。
2.購貨方《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復印件或《國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3.進貨發票原件及復印件(銷售貨物需提供)。
4.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印模(國稅)。
提供的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結。
稅務機關采取“先繳稅、後開發票”辦法,普遍采用壹窗式服務,即,壹個窗口完成繳稅、代開發票事項。應納增值稅額=開票金額÷(1+3%)×3%,另外還有地稅的附加稅費三項也需要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