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稅務機關批準註銷的納稅人,因恢復生產經營,可以向其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重新登記。
需要提交的信息:
1.正常註銷和恢復稅務登記申請表;
2、重新稅務登記申請報告(應寫明申請理由和理由);
3、工商營業執照、企業代碼證及復印件;
4、註銷稅務登記申請表;
5.企業主管部門或董事會關於恢復註冊的決議。具體操作流程請咨詢主管稅務機關。
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