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稅率為3%(不分工商業統壹適用3%)。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基本稅率為17%,農產品適用13%的低稅率。
小規模納稅人與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的主要區別是:適用稅率不同,資質不同。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有權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它們符合流轉稅的完整定義,逐級征稅,逐級抵扣進項稅,而小規模納稅人不能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允許抵扣進項稅(購買稅控設備發生的進項稅可以抵扣應納稅額,此特殊事項除外)。)
在會計處理上,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對投入和產出分別進行核算。此外,還有“進項稅結轉”、“未繳增值稅”、“結轉未繳增值稅”等其他科目,而小規模納稅人的核算很簡單,就是收入、成本,然後是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至於小規模納稅人涉及的城建稅、印花稅、教育費附加,這些都是地稅局管理的。妳的企業所得稅可以通過核定和查賬征收,妳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申請。另外還有稅收優惠,可以申請微利企業資格。資產總額不超過10萬,職工人數不超過80人,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經營的可改為資產總額3000萬,職工人數1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