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銷售額度不同:
起征點的銷售額是每月5000元。小微企業的免稅銷售額是每月30000元。
二、限制不同:
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3萬元即可享受免增值稅或營業稅及稅金和附加,超過起征點3萬元就全額繳納增值稅或營業稅及稅金和附加。
三、適用範圍不同:
增值稅起征點的適用範圍只限於個人,增值稅免稅額適用企業。
擴展資料:
將小微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延長至2015年底並擴大範圍;將符合條件的國家中小企業公***技術服務示範平臺納入科技開發用品進口稅收優惠政策範圍。
另外,銷售貨物的增值稅的起征點幅度調整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銷售應稅勞務的,增值稅起征點的幅度調整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按次納稅的,提高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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