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和未達到起征點銷售額的區別

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和未達到起征點銷售額的區別

壹、銷售額度不同:

起征點的銷售額是每月5000元。小微企業的免稅銷售額是每月30000元。

二、限制不同:

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3萬元即可享受免增值稅或營業稅及稅金和附加,超過起征點3萬元就全額繳納增值稅或營業稅及稅金和附加。

三、適用範圍不同:

增值稅起征點的適用範圍只限於個人,增值稅免稅額適用企業。

擴展資料:

將小微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延長至2015年底並擴大範圍;將符合條件的國家中小企業公***技術服務示範平臺納入科技開發用品進口稅收優惠政策範圍。

另外,銷售貨物的增值稅的起征點幅度調整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銷售應稅勞務的,增值稅起征點的幅度調整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按次納稅的,提高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

百度百科-小微企業

  • 上一篇:銷售收入增加但凈利潤減少的原因是什麽?
  • 下一篇:新加坡創業準證申請時間要多久?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