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營業執照已辦理。(其他衛生,環境證件均辦理)(默認妳的餐館為個體工商戶,如是企業,請重新提問)
到妳餐店所在地地稅機關(稅務所、分局)
攜帶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正本、副本原件,副本復印件;
2、個人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壹般情況,其他合法證件也行。如:護照等)
3、房屋、土地使用產權證原件,復印件;(如是租賃房屋經營,雙方合同原件,復印件)
4、筆。
5、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各地稅務機關要求有所差異)
如果妳的店純經營飲食行業,到地方稅務局下屬管理稅務所辦理。
如果妳存在混合經營行為,如賣其他商品,則應該到國稅同樣辦理稅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