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壹式三份(適用於小規模納稅人);2.《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領用存月報表》及已開具的統壹發票存根聯(機動車經銷企業提交);3.按月報送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清單及其電子信息(機動車經銷企業報送);4.按月報送機動車經銷企業銷售明細清單及其電子信息(機動車經銷企業報送)。
程序
壹、審核領取資料(壹)審核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小規模納稅人)、附表、資料是否齊全,內容是否完整準確,印章是否齊全;(2)審核納稅人提供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小規模納稅人)與所附數據數字是否存在邏輯關系;(三)紙質資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納稅人補正或者重新填寫;(四)收集申報信息並輸入系統;(五)對使用稅控收款機的小規模納稅人進行“壹窗式”比對。(六)納稅人申報資料齊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與所附資料存在邏輯關系,符合申報條件的,納稅人應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上簽字,將申報資料匯總到系統中,當期有稅的開具完稅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