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的香港公司會在第18個月收到由香港稅務局下發的稅務,那時就需要開始做賬報稅了(非新公司為12個月壹次),並在3個月內填寫並提交稅務局(非新公司需在1個月提交,和審計報告壹起提交)。根據規定,香港公司做賬報稅必須委托香港正規的持牌會計師進行,並出具審計報告,審計報告除了是報稅的前提必要文件之壹,其目的之壹還需要每年在公司的年度大會上,向公司的董事和股東申報,讓公司重要人員明白公司的財政情況以及運營情況。
在首次審計報稅之後,可以選擇壹個年結日,也就是往後年度審計報稅的時間,通常可以選擇3月31日和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