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問題:“壹人有限責任公司”和“個人獨資企業”這兩種說法我認為妳得先去問清楚。
從名字上看,“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債務負有限責任(例:公司有100萬,欠債200w,公司如果破產,100W還債,另外100W跟妳個人無關)
而“個人獨資企業”這種說法比較籠統。這兩者的區別是:個人獨資企業的股東(個人)要對公司債務負無限連帶責任。
所以,建議註冊公司當然是要選擇有限責任公司啦。
我說得也比較籠統。具體的細節,妳仍需要咨詢當地管轄區的稅務局工商局等政府部門。(各個區都有差別)所以現金相謝就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