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房房產稅什麽時間繳納
根據2011年1月28日出臺的房產稅相關規定,新房房產稅起征時間為產證登記日期的次月開始征收;房產稅的繳納時間每年12月31日前繳納。
2、新房房產稅繳納流程(以上海為例)
(1)購房人向房屋狀況信息部門查詢原有住房情況。
(2)購房人可在5個工作日內獲得原有住房書面查詢結果,購房人將結果(原件)送主管稅務機關。
(3)主管稅務機關將在10個工作日內向購房人簽發《上海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認定通知書》。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需要會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復核購房人提供的有關信息。
購房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全額繳納房產稅的,需提交相關資料。主管稅務機關收齊購房人提供的申報資料後,根據審核認定結果,當場向購房人簽發《上海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認定通知書》。
(4)購房人拿到房產稅認定通知書後,赴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相關手續。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納稅人應憑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繳清當年度應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