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新房和安置房增值稅如何申報

新房和安置房增值稅如何申報

棚改安置房的開發企業需要繳納增值稅。納稅人在不承擔土地轉讓價款的土地上開發安置房,無償轉讓給原居民的,視同銷售不動產,征收增值稅,其應稅營業額不包括安置房所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價格。

法律依據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

單位或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為銷售商品:

(壹)將貨物委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二)代銷商品;

(三)有兩個以上機構且統壹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壹個機構轉移到其他機構銷售,但相關機構位於同壹縣(市)的除外;

(四)使用自產或委托貨物的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生產、加工或者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向股東或者投資者分銷自產、委托加工或者采購的貨物;

(八)將生產、委托或者采購的貨物無償贈送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 上一篇:如何通過查賬申報小微企業征收的企業所得稅?
  • 下一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如何繳費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