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領取領購普通發票確認單;
2.填寫申請表;
3.特別管理員簽名;
4、研究所所長簽字批準;
5.負責公章;
6.在稅務大廳輸入公司信息;
7.買個稅控機。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建立發票使用登記制度,設立發票登記簿,定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發票使用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
安裝稅控裝置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使用稅控裝置開具發票,並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發票數據。
使用非稅控電子設備開具發票的,應當將非稅控電子設備的軟件程序描述數據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並按照規定保存和報送發票數據。
國家推廣使用網絡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發票,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