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購房人員需要在中國居住滿壹年。
(二)購房人在簽署合同的時候需要在合同中同時註明中文和外文姓名。
(三)購房人提供身份證明,港澳同胞回鄉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向國外及港澳臺人員租、售房屋審批表》;外籍人士需提交護照、居留證、經公證的中外文名字對照或外國人在中國的工作證、居住證(證件上需同時註有此人的中文及外文姓名)、《向國外及港澳臺人員租、售房屋審批表》
(四)所提供的公證材料是外文的需到翻譯公司翻譯,境外人士提供的有些材料如委托書、同意書等必須經境內、外機構公證、認證後方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