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稅務局允許我們這麽做,但是2008年3月之前是不允許的。我們不得不使用從稅務局購買的銷售清單。後來不知道出臺了什麽政策,所以對銷售清單的格式沒有具體要求,但是要加蓋發票專用章。
這個問題還是要問妳的,妳是主管稅務局的。畢竟,他們認可的才算數。
也可以問客戶是否需要帶詳細的銷售清單。如果客戶不需要妳開發票,他只要打開“螺絲”就可以了。我們這裏開發票,都是問客戶怎麽開的。如果他們不需要,就不用列清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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