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店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
3、《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4、經營場所證明;
5、委托代理人申請設立登記的,應該提交申請人的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6、再到稅務所辦稅務登記證。
對於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不需核實的,當場決定準予登記,發《準予登記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