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目錄》(以下簡稱《目錄》)進行管理。自目錄公布之日起,購買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購買時間為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或有效憑證)上註明的日期。
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至2023年底。
為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和綠色低碳發展,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繼續實施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至2023年底。這是自2014以來,我國第三次繼續實施新能源汽車購置稅免征政策。
新能源汽車免稅政策實施以來,政策效果持續顯現,有效激發了新能源汽車的消費潛力。國家稅務總局數據顯示,今年6月5438-7月,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406.8億元,同比增長65.438+008.5%,其中7月免征車輛購置稅7654.38+7億元,同比增長65.438+06.5438+0%。根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的數據,今年6-7月新能源汽車銷量達到319.4萬輛,同比增長1.2倍。
參考以上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關於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相關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延續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