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登錄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電子稅務局主頁,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申報清冊—按期應申報—財產和行為稅合並申報‘填寫申報表’—財產和行為稅稅源采集—印花稅稅源采集”。可直接點擊頁面上方的“跳轉申報”,或退出後進入財產和行為稅合並申報“填寫申報表”—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
2.選擇稅款所屬期(註意:屬期需覆蓋本次合並申報稅種)-選擇“本期是否適用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征政策”-點擊“查詢”。
3.勾選印花稅-點擊“申報”,核對系統自動生成的納稅申報表。點擊“財產和行為稅減免稅明細申報附表”,查看本期減免信息。
4.確認無誤後,點擊“申報”按鈕,完成申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壹)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二)產權轉移書據;(三)營業賬簿;(四)權利、許可證照;(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