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2005]165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若幹政策的通知 ,部分條款失效,即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1]100號 ,本文第十壹條第壹款和第三款自2011年1月1日起廢止。
2、根據若幹廢止和失效的增值稅規範性文件目錄 財稅[2009]17號 ,本文第壹條、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第(壹)項“東北以外地區固定資產除外”的規定、第九條、第十條自2009年2月26日起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