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轉讓股權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財產轉讓所得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每次征收。
2.股權轉讓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股權轉讓所得-為取得股權支付的金額-轉讓過程中支付的相關合理費用)×20%。自然人轉讓被投資企業股權(股份)取得的收入,應當按照公平交易價格計算並確定計稅依據。
3.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將有價證券、股份、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等自有財產轉讓給他人或者單位取得的所得,包括轉讓不動產和動產取得的所得。對個人炒股所得暫不征稅。
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
第二條扣繳義務人是指向個人支付收入的單位或者個人。扣繳義務人應當依法為全體員工辦理全額扣繳申報。
全員全額扣繳申報,是指扣繳義務人應當在扣繳稅款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其繳納的全部個人的有關情況、繳納金額、扣除項目和金額、扣繳稅款的具體金額和總額等相關涉稅信息。
第五條扣繳義務人首次向納稅人支付收入時,應當根據納稅人提供的納稅人識別號等基本信息,填寫《個人所得稅基本信息表》(表A),於次月扣繳申報時報送稅務機關。
扣繳義務人應當在次月扣繳申報時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人申報的相關基本信息的變更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