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送此表時還應相應附送如下資料:
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它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有關機關、部門批準設立的文件及復印件;
3、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及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它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及復印件;
5、組織機構統壹代碼證書及復印件;
6、辦稅員的合法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7、納稅人存款帳戶帳號報告表及開戶銀行賬號證明的復印件(發放稅務登記正本時附送);
8、主管稅務機關需要的其它資料、證件。
二、填表說明
1、納稅人名稱:應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登記的全稱填寫;
2、身份證件名稱:指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
3、經營方式、登記註冊類型、隸屬關系、行業:應按照相應代碼內容填寫;
4、生產經營期限:系工商登記證件填寫的有效期限;
5、註冊資本:系填寫登記單位工商登記的註冊資本總額;
6、開業日期:系按企業實際投產經營(含試生產、試營業)日期填寫,尚未投資經營的可按計劃日期填寫,並予註明;
7、會計報表種類:按《會計制度》要求,應報送的報表名稱;
8、低值易耗品攤銷方法、折舊方式:按《財務準則》規定,制定本企業的核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