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從2022年1月1日起, 新鄉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新鄉市市區為壹類行政區域,調整後月最低工資標準20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9.6元;
輝縣市、新鄉縣為二類行政區域,調整後月最低工資標準18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7.6元;
長垣市、衛輝市、延津縣、 獲嘉縣、原陽縣、封丘縣為三類行政區域,調整後月最低工資標準16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5.6元。
法律依據:《最低工資規定》
第五條 最低工資標準壹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第六條 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應在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
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具體測算方法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