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信息技術服務費屬於營改增範圍內的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後,信息技術服務按照增值稅的有關規定繳納增值稅。那麽信息技術服務發票的範圍包括哪些呢?
根據《關於在北京等8省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2]71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1]11)《應稅服務範圍註釋》第二條第(二)項規定,信息技術服務,是指利用計算機、通信網絡等技術,生產、采集、加工、處理、存儲和提供信息服務。
技術服務費是指企業根據業主的要求,派遣具有壹定技術專長和知識的專業技術人員、專家、教授或管理人員,承擔項目的技術指導和咨詢,提供設計文件和技術資料,進行可行性研究,傳授技術,培訓人員,參與管理等業務。,以便根據合同或協議向業主收取技術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