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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和治安管理處罰的區別

行政處罰和治安管理處罰的區別:

1.適用法律依據不同。治安處罰總體來說從屬於行政處罰,是其重要組分之壹。治安處罰只能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而行政處罰的適用,除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外,還有其他的行政法。

2.處罰內容不同。治安處罰規定的處罰種類只有警告、罰款和拘留?3?種。而行政處罰除此之外,還有責令停產停業、吊銷或暫扣執照、許可證等,且是否適用拘留、罰款數額大小等也不盡相同。

3.發出機關不同。治安處罰行政主體只能是公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即:公安民警,還有壹些被公安機關授權的鄉、鎮政府。而行政處罰的行政主體除了公安機關外還有稅務、工商、財政、計劃、海關、港務、外匯等行政主體。

4.罰繳方式不同。治安處罰中罰款和決定和收繳由公安機關執行,而行政處罰中,壹般實行罰、繳分離制,罰款決定由行政機關執行,罰款的收繳由銀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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