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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機關與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區別

政府部門,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的區別:

1、內涵不同:政府部門、行政單位是國家機關,而事業單位是實施政府某項公益服務的部門,是社會服務組織。

2、擔負的職責不同:政府部門、行政單位是負責對國家各項行政事務進行組織、管理和指揮;而事業單位是為了社會的公益目的從事教育、文化、衛生、科技等活動。

3、編制和工資待遇的來源不同:國家部門、行政單位使用行政編制、由國家行政經費負擔。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由國家事業經費負擔。事業單位由全額撥款的,有部分撥款的,還有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的。行政單位人員的工資按《公務員法》由國家負擔,而事業單位則根據不同的管理模式實行不同的待遇。 行政單位或事業單位根據根據工作性質,也有具有行政事業編制的非公務員的人就職,壹般是從事後勤保障的工勤人員,他們的待遇除職權不同外,收入和公務員完全壹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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