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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國立為什麽要殺自己的妻子?

徐國立當庭供述了自己的殺人動機,主要是房子、孩子的教育以及生活中的壹些瑣事。他殺妻的動機不是沖動,而是長期的怨恨。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徐國利為了給與前妻所生的大兒子壹套拆遷新房用作婚房,將妻子殺死並肢解屍體。惠麗不同意,兩人逐漸產生矛盾,最終釀成家庭悲劇。

當城市化拆遷改造的巨大紅利降臨到這個普通家庭頭上時,所有的親情和愛情在利益面前瞬間土崩瓦解。殺妻的原因可能不是短期利益導致的,而是長期積壓的負面情緒。有些人性格內向,不善於表達自己。平時都很正常,壹爆發就完全不壹樣了。

許國禮的小女兒會為殺死母親的父親出具諒解書嗎?

《民法》第十九條規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認可、追認;但是,純有益的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獨立實施。所以法院會酌情考慮小女兒的意見,但是否會減輕處罰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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