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8年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的《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增值稅的稅率為16%。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煙草屬於貨物銷售。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卷煙消費稅的通知》,煙草的消費稅有兩個部分組成,分別是從價稅和從量稅。 (1)從價稅:在生產環節,甲類卷煙為56%、乙類卷煙為36%,雪茄煙為36%,煙絲為30%。批發環節,對所有卷煙按11%的稅率征收從價消費稅。 (2)從量稅:生產環節對所有卷煙征收0.003元/支的從量消費稅;批發環節,對所有卷煙征收0.005元/支的從量消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