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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酒後駕車的承諾

法律分析:酒駕,也就是醉駕,無論從交通法規還是從安全角度,對人、對自己、對社會都是無益的。這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二條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機動車安全駕駛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第九十壹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壹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暫扣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臨時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飲酒後駕駛、操作機動車的,暫扣機動車駕駛證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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