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條企業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其他規定壹般由單位自行規定。
那稅務局怎麽知道壹個公司的招待費是否過高呢?稅務局可以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