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稅以銷售收入為基數(壹般納稅人17%,小規模納稅人分別為3%);
2.城建稅按已繳納增值稅的7%繳納;
3.教育費附加按已繳納增值稅的3%繳納;
4.地方教育附加按繳納增值稅的2%繳納;
5.印花稅: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蓋章;賬本按5元/本(每年開賬時)繳納;每年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之和的萬分之五繳納(第壹年全額繳納,以後逐年遞增繳納);
擴展數據:
壹般納稅人的認定標準:上述小規模納稅人以外的納稅人屬於壹般納稅人。
標準小規模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壹般納稅人資格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按照現行規定辦理壹般納稅人認定手續。小規模納稅人2009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認定標準的,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認定為壹般納稅人。未申請認定壹般納稅人的,其應納稅額按增值稅稅率計算,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百度百科-壹般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