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收益(產出)的會計處理:
1.借方: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預收賬款);
2.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3.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二、成本會計處理(輸入部分):
1.借方:庫存商品(或其他成本項目);
2.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3.貸款: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和預付賬款)。
三。轉出應付增值稅:
1.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2.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四、增值稅抵扣:
1.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2.貸款:其他收入。
2023年壹般納稅人增值稅加計扣除政策。
1,生產性服務業壹般納稅人,5%加計扣除政策(原10%);生產性服務業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和生活服務,銷售額占公司總銷售額50%以上的納稅人。
2.生活服務業壹般納稅人,適用10%的政策(原15%);生活服務業是指提供生活服務並使銷售額占公司總銷售額50%以上的納稅人。
3.需要享受該政策的壹般納稅人,在年度內首次確認時,通過電子稅務局提交加計扣除政策適用情況說明,即可享受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