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征收,即簡易計稅方法,是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由於行業的特殊性,無法取得原材料或貨物的增值稅進項發票;所以按照投入產出法核算應繳納的增值稅後稅負過高,所以對特殊行業按照簡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稅務機關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征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征、多征、少征、預繳、緩征或者攤派稅款。農業稅的應納稅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法律客觀性:
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十條壹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應當向買方開具專用發票。商業企業壹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含勞保專用件)、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簡稱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專用發票。銷售免稅商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