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經審計確認不需要支付的預付款,應向收款人收回;
3.如果收款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協商退款,付款人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追回款項;
4.因最終無法收回款項而造成的損失,應在註銷稅務登記清算時作為應收壞賬處理,並將相應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可在稅前扣除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