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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般納稅人退稅流程

法律分析:1。填寫退稅申請表,附稅務發票、原發票、紅字發票、重開發票復印件,提交辦稅服務廳辦稅服務窗口。2.出口企業及其他單位遺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聯和抵扣聯的,可以憑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和賣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納稅申報表復印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退(免)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自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繳納稅款。納稅人取得應納稅所得額,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繳納稅款;稅務機關通知納稅人限期繳納的,納稅人應當限期繳納。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應當於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申報納稅。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應當於次月15日內申報納稅。納稅人因移居國外註銷境內戶口的,應當在註銷境內戶口前辦理納稅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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