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納稅人及其身份證(經國稅局實名認證)。4.雙方的購銷協議或買方證明(備查)。
5.買方單位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和銀行賬戶。6.銀行卡(增值稅需要提前繳納,不需要辦理三方協議)。7.發票專用章。普通納稅人向小規模納稅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現實中也有壹般納稅人向小規模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對於壹般納稅人來說,給小規模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要按規定申報納稅,對開票人沒有影響,但對受票人的小規模納稅人有影響。壹般納稅人給小規模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是有壹個問題,就是小規模納稅人開具專用發票沒有經過認證, 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增值稅稽核系統中提示為“發票無聯”:有存根聯信息(壹般納稅人通過復印納稅申報表將存根聯信息上傳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無抵扣聯信息(因小規模納稅人未認證),次年6月底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開具“發票無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