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稅務局:
我公司於XX年XX月XX日收到XXX公司開具的發票號碼為XXX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其中,開票日期為XXXX,金額為XXXX,稅額為XXX,並已於X月驗證抵扣進項稅。
現因此發票將我公司名稱錯開為XXXXXX,開票方XXX需要申請開具紅字發票沖回,並重新開具正確的發票,特此證明。
署名XXXX公司
未名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