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綜合所得,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營業收入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
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每個納稅年度居民個人的所得,依照本法第六條的規定,減除費用六萬元、專項附加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當按照本表按月折算,計算應納稅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壹條納稅人多繳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匯算清繳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請求稅務機關退還多繳稅款並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核實後應當立即退還;涉及退庫的,應當依照有關國庫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退還。
第五十二條因稅務機關的責任造成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三年內補繳稅款,但不加收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