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發卡銀行的各類銀行卡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卡的名稱、種類、功能和用途;(二)卡的發行對象、申請條件和申請程序;(三)卡的使用範圍(包括使用限制)和使用方法;(四)該卡賬戶適用的利率,以及對持卡人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五)發卡銀行、持卡人及其他相關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