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壹書:即村(社區)幹部向鄉鎮黨委遞交年度履職承諾書,每年年初鄉鎮黨委與村(社區)幹部簽訂履職承諾書,年中開展履職承諾踐諾情況專項督查,年底進行綜合考核,並將考核結果與績效工資掛鉤,作為評優評先、獎懲的重要依據。
2. 兩會:即村(社區)幹部每月召開壹次工作例會,每季度召開壹次全體黨員會議,總結工作,安排工作,聽取匯報,開展民主評議。
3. 三報告:即村(社區)幹部每年向鄉鎮黨委書面報告壹次工作,向黨員大會報告壹次工作,向村民代表會議報告壹次工作。
4. 村(社區)幹部履職承諾踐諾情況專項督查:每年開展壹次專項督查,重點督查村(社區)幹部是否履行承諾,是否按照承諾書的規定開展工作,是否按照承諾書的規定完成工作任務。
5. 綜合考核:每年進行壹次綜合考核,重點考核村(社區)幹部的工作實績、工作作風、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
6. 評優評先、獎懲:根據考核結果,對工作成績突出的村(社區)幹部進行表彰和獎勵,對工作不力的村(社區)幹部進行批評教育、誡勉談話等處理,對工作嚴重不力的村(社區)幹部予以解聘或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