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川省為例,機關事業單位應於每月25日前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個人繳納部分由用人單位按照政策規定代扣代繳,並在規定期限內向稅務機關繳納。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按年繳納,原則上每年繳納壹次。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按年繳納,由參保人員按當地規定的期限繳納。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由稅務機關從2019 1開始征收。
擴展數據:
關於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相關要求的規定:
1.特殊困難群體的身份信息由戶籍所在地縣(區)民政部門、扶貧開發局或殘疾人聯合會按職能進行核實。
2.如果納稅人在支付過程中有任何疑問,請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咨詢。如需咨詢支付政策,請咨詢當地醫療保障部門。
3.城鄉居民可通過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宜賓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在我市設立的任意壹家支行櫃臺、銀行自助終端、智能POS機、手機APP、網上銀行辦理繳費業務。
四川省國家稅務局-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