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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對已經生效的案件提出申訴,法院啟動再審。我應該提前多少天通知原件

再審案件適用壹審有關規定,並在7日內通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123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訴權。符合本法第壹百壹十九條的訴訟,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不服裁決,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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