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是按照房地產的銷售額繳納的,
用資產償還債務,所得稅:
企業債務重組、關聯交易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1.以非貨幣性資產清償債務,應當分為轉讓相關非貨幣性資產和以公允價值清償債務兩項業務,並確認相關資產的利得或損失。
2.債權轉為股權的,應當分為債務清償和股權投資兩項業務,確認相關債務清償利得或損失。
3.債務人應當按照已支付的債務清償金額與債務計稅基礎的差額確認債務重組收入;債權人應當根據收到的債務清償額與債權計稅基礎的差額確認債務重組損失。
4.債務人的相關所得稅繳納項目原則上保持不變。
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改制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幹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