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銀首飾等貨物征收增值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6]74號)第壹條規定,考慮到金銀首飾以舊換新業務的特殊情況,金銀首飾以舊換新業務可按賣方實際收取的總價征收增值稅,不征收增值稅。
我能得到珠寶的增值稅票嗎?
妳不能。增值稅條例明確規定,珠寶等消費品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抵扣。
珠寶是壹種消費品,就看妳的發票是針對誰的了。如果是針對個人,不需要增值稅專用票,也沒有相關信息。有些單位不能扣稅,沒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