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上文件在大連執行,其他地區相關政策建議要咨詢當地稅務部門。
3.金融企業以實物支付的財產如何繳納房產稅:
對金融企業以實物出資的房地產,金融企業未投入使用或未記入“固定資產”賬戶的,暫免征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待國家稅務總局年底作出統壹規定後執行。
4.參考文件:地稅函[2001]第181號《關於界定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業務問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