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領導幹部需要報告工資和各種獎金、津貼、補貼;本人、配偶、* * *的子女為該房產的所有人或* * *所有人,包括店面、車庫、倉庫、車位、閣樓、儲物間(室)、陽光房等具有居住功能的建築物。
本人、配偶、與本人同住的子女投資或持有股票、基金、投資保險等。在其他方面。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的情況,包括投資開辦企業、註冊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等。、或投資於股權控股企業、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等。,以及在國(境)外註冊公司或投資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