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申請人通過安徽政務服務網淮南分廳-豐臺分廳或線下窗口提交申請材料。窗口工作人員將申請材料與行政審批公示的材料目錄進行核對,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壹次性告知理由並要求申請人補正。
2、審查時,業務部門按照文件審查的有關規定,對申請人的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根據審查、核查情況,提出審核意見。
3、決定後,局負責人根據業務部門的審核意見,按照有關規定作出審批決定。
4.完成後,由業務部門準備並頒發證書。
5.送達的,由窗口工作人員郵寄送達並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