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房產稅暫行條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定期確定減征或者免征房產稅。根據《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納稅人繳納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需要定期減征或者免征的,應當經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批準。納稅人因疫情造成重大損失納稅確有困難的,可按當地有關規定申請減免房屋、土地兩項稅收,具體建議咨詢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疫情期間房產稅減免的會計處理
1.在足額計提的前提下,優惠政策出臺後繳納房產稅的相應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貸款:銀行存款
稅費/營業外收入/其他收入等。)(減少的金額)
2.疫情期間,房產稅減免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稅金及附加等。
貸款: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付款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貸款:銀行存款
疫情期間的房產稅減免政策是怎樣的?